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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印振祥、行文 99年七月二十號以後,我們被當地派出所非法抓去,當時兒子找人,兒子給寫了“保證”。現嚴正聲明:兒子替我寫的“保證”全部作廢。走好師父給我們安排的路,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28/1365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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