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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琳 我是97年得法的,2001年到北京上訪途中遭受邪惡迫害。回家後受到派出所問話及被迫在邪惡寫的迫害大法的材料上按手印。在此,本人嚴正聲明被迫所做的一切對大法不利的行為統統作廢。助師正法、救度眾生,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29/1366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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