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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鄒仁岑 從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在嚴酷的環境下,我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錯事。由於在邪惡的巨大壓力下,我錯誤地交了一些大法書籍。過後,我痛苦極了,只知道默默地流淚哭泣。我深感對不起慈悲偉大的師父,我沒有保護好大法書籍,給大法造成了極大的損失,這都是我沒有學好法,有怕心,讓邪魔鑽了空子,使我深深痛悔。我在公安派出所不公的審訊錄上和單位的“保證書”上簽了名。2001年我的家屬也給我填了一個甚麼表等。現我嚴正聲明對邪惡的任何“保證”及任何言行都是在邪惡的迫害下所為,所做的一切不利於大法和師父的全部作廢。我要加倍彌補我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4/213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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