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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敬群芳 7月5日,在講真相、發放真相資料時,被當地壞人檢舉,惡警非法抓我到派出所非法詢問,下午被非法押送到市“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在期滿釋放上車時,惡警突然拿出公安局所謂的“處罰決定”要我簽字,不由分說惡警按住我的手強行按了手印。嚴正聲明:邪惡強迫我按的手印作廢。堅信大法,堅信師父,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30/1366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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