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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秀華

    7.20後,我被“610”辦公室邪惡之徒利用我村的治保主任騙到了“洗腦班”(在裡邊26天)。回家後邪惡的壞人不斷地到家來抓人,因家人不讓我與同修見面,不叫溝通,又因女兒的男朋友在公安局工作,後來他們知道了我們的母女關係,就拿我是煉功人來嫁禍於她,因此要我與她們見面,這是被“情”所帶動,不情願地被他們帶到公安局和他們見了面,做了對大法不應該做的事,當時痛悔莫及,想為甚麼就不能放下情呢?回家後越想越慚愧。從今聲明對大法所做的不好的一切全部作廢。痛改前非,堅決在正法進程中“助師世間行”走好每一步,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4/21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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