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胡正花
以前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一律作廢。今後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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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日期:2006年8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31/1367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