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孫春江
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一律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31/1367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