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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肖懷珍 我曾在2002年被邪惡非法綁架,回來時曾在“釋放書”簽過字,還給單位寫過“保證”。嚴正聲明:所寫、所說全部作廢。從今以後堅定修煉大法,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1/1368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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