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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美娟

    我是99年3月得法的,得法幾個月邪惡的迫害即開始了。我交了一本《轉法輪》,過後非常後悔,沒能從理性上真正認識大法是甚麼。2002年6月,因講真相被舉報,被邪惡非法判兩年勞教。在勞教所由於法理不清,被邪悟者鑽了空子,配合了邪惡,學“批判”法輪功的資料、寫“批判”文章、寫“三書”、和師父“決裂”,勞教人員守則也加了三條誹謗法輪功的言詞,天天還要念邪惡的誹謗師父的誓詞,被迫當班長和民管會成員。當民管會時違心的說了對師父不敬的話。幾次答卷也是按邪惡的要求寫的,還給邪惡送了一面“錦旗”。過後非常悔恨自己。在解教那天,派出所的警察與家人把我接回,在回來的路上,警察把提前寫好的材料讓我簽字,“保證不煉功了”,我也違心的簽了。所有做的這一切都是違心的,都是因為怕心、執著心造成的。我愧對師恩、愧對大法、愧對同修。嚴正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廢。我決心從新做好,彌補自己的一切罪過,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學好法,發好正念,講好真相,助師正法救度眾生,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勇猛精進,緊跟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2/136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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