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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平、楊朝芳 我們在99年7月22日到省政府上訪被邪惡遣返回當地後,在派出所人員的詢問記錄和在市委組織部的詢問筆記中,分別談到了一些洪法經過,涉及到了一些學員名字和洪法地區的情況,致使邪惡對這些地區學員進行了迫害、造成了損失。另外,在對某學員的調查中,默認了她的所為,起到了出賣同修的作用。今通過不斷學法,認識到了這些初期被迫害時的行為是不符合大法要求的。特此嚴正聲明:在修煉過程中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為通通作廢。加倍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不動心,正念、正行,走正正法修煉的路,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2/13689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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