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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康曉艷 2001年,派出所惡警開車到我家非法搶走我所有的大法資料,《轉法輪》5本、大法書30多本、師父講法帶3套、煉功帶3套。過幾天惡警又來我家,看門鎖著,就從耳窗跳進屋搶走錄放相機一台,價值一千多元。之後非法判我勞教五年。聲明:我曾違心的寫過“三書”和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助師正法到底,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3/1369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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