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清玉 2004年9月份,村長帶派出所惡人來問我“還煉沒煉功”,我說“沒煉了”。2005年11月份,我和同修講真相被派出所非法關押並審問,寫了“保證不發資料了”。聲明:自己所做、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3/136946.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