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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翠琴 99年7.20後,街道人員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我口頭向邪惡“保證不煉了”,別人代寫了“不煉法輪功的保證”。現在聲明:我當時所說、所寫及別人代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3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3/1369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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