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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風英 99年7.20惡黨迫害法輪大法後,街道的人代替我寫了“不修煉聲明”,自己也默認了。現嚴正聲明:我的一切對法不利的言行及他人代寫的不利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3/1369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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