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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胡朝英 我是97年冬得法的。99年“7.20”以江××為首的邪惡集團開始殘酷迫害大法和大法學員。在2002年6月前我就被公安非法通緝,有家不能回,被迫流離失所,身邊的同修相繼被邪惡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勞教所等地,我生出怕心,走向邪悟,心性一跌到底,學法、煉功也是隔三差五,最後被邪惡非法綁架,寫了所謂的“保證書”,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更對不起師父的慈悲救度。今嚴正聲明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廢。加倍彌補我的過錯,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走好修煉路上的每一步,勇猛精進!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5/1371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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