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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憲勇 2001年5月,我被惡警綁架並非法判了3年勞教。後來被非法押送到五大隊。在幾名邪悟者的歪理迷惑下徹底邪悟,在邪悟的幾個月裡,還去給別人洗腦。邪悟期間,還被邪惡組織強迫去了一次體育展覽館搞所謂的反“×教”簽字。醒悟後,為挽回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我便在洗腦班和五大隊做反洗腦工作。被發現後,我遞交了“繼續修煉大法的聲明”,被邪惡強制洗腦。幾次寫了很多不利於大法的東西。2001年,邪惡綁架我的同時,也綁架了我的哥哥和另一位同修,在邪惡的毒打下我出賣了同修。聲明:自己以前所說、所寫的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一切作廢。從新修煉,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6/13718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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