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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馮立波 2006年2月19日我在家中被派出所非法綁架到拘留所,抄了家,收去了大法書、資料、通訊號碼。幾天後,有了怕心,圖安逸,怕勞教,於是就寫了“保證不煉了”、“以後不再與×教、與同修聯繫”。一個管教在我面前誣蔑師尊、誹謗大法,當時由於怕心,沒敢向他講真相。從今日起,我痛改前非,把握好機會,學好法,時時處處以法為大,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信師父,堅信法,正念正行,堅決跟定師父走到最後。我嚴正聲明: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9/1374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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