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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金江 我96年得法,99年7月20日以後,三次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邪惡非法拘留,由於平時學法不夠,各種人心都出來了,被邪惡舊勢力鑽了空子,寫了所謂的“保證書”。01年還燒過大法書,過後我痛悔不已,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犯了不能挽回的錯。2004年因講真相被惡人舉報,又一次被惡警迫害,我又上了它們偽善的當,在白紙上簽了字,事後很後悔。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寫所說、所做的對大法、對師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助師正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9/1374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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