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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浦華 我於06年2月22日被邪惡從家中非法綁架後,非法判勞教2年送到調遣處。由於正念不足,被邪惡一時表面的瘋狂嚇唬住了,違心的寫了“在調遣處期間不自殺、自殘、不煉功、不傳功”的保證。寫完之後非常後悔,痛恨自己。自己的這一可恥的行為,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也對不起大法,是對大法的不堅定的表現,被舊勢力鑽了空子。在此我嚴正聲明:在被邪惡非法關押期間,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緊跟正法進程,要做好自己應該做的三件事,走好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9/1374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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