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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呂青雲 2000年我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被惡警非法抓捕,送進拘留所非法關押,之後又被送入監獄。我的孩子在邪惡的威脅下替我寫下了甚麼“保證”。放回當天惡警拿兩張和著的紙,表面上無字,急速叫我寫了個名。特此嚴正聲明以上兩份東西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9/1374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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