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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若富 只有嚴格“以法為師”才能走正自己的修煉道路。我是97年得法的,2000年十月份進京證實大法,被非法押回當地拘留了三個月,在這期間,由於學法不深,被各種觀念、人心障礙著,遇到問題總是看別人,覺得別人比我修得好,總是按別人的路走,忘記了“以法為師”從而走上了邪悟。每個人的環境不同,修煉的道路不同,怎麼能看別人呢?在這期間師父又不斷地點悟著我,但由於我執著心太重,同修直接點我,我都沒做到。有時還向邪惡妥協,在修煉的路上留下了恥辱。通過學法,我認識到了自己與其他弟子的差距,師父說:“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家都這樣做,環境就不是這樣了。”(《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我終於清醒了,我知道自己絕不會再配合邪惡的任何要求。我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論,全部作廢。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真修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5/214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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