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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月華 自99年7.20以來,在邪惡勢力對大法及大法弟子瘋狂的迫害中,我曾被抓、被拘留、被抄家,這些絲毫沒有動搖我的正信,在“洗腦班”上我卻犯了罪。那是2001年5月18日早上,辦事處、派出所、居委會一行5人突然闖進我家,強行把我帶走去參加所謂的“洗腦班”。到那兒後,開始的幾天它們無論說甚麼,讓我看甚麼錄像或不讓我睡覺,我似乎甚麼也沒聽到,甚麼也沒看到,心�堨u有一念:大法我修定了!後來它們找來叛徒,跟我談了兩天。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法理學得不透,還有很多執著心和人的東西沒修掉,因此產生了邪悟,寫下了它們要求的“保證”。在此,我嚴正聲明:在“洗腦班”上寫的所有“保證”全部作廢!那是我的恥辱,必須全部、永遠作廢!!正法還沒有結束,我要抓緊時間做好大法一粒子應該做的事,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並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5/214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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