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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馬素媛

    7.20迫害開始後,邪惡讓交書、煉功帶、寫“保證”,我完全順從了邪惡,還把一些經文和材料都燒了。2001年9月份,同修拿來一張傳單讓我印,因邪悟我把二姐的傳單給燒了。十月一日前夕,邪惡讓到派出所寫“保證”,我二姐因兒子結婚沒有去寫,邪惡就把她非法抓到派出所,讓她寫罵師父、罵大法的話,不寫“保證”就要押送去勞教,我充當了邪惡的幫兇,當時我也說了邪惡讓她寫的話,犯了天大之罪。我還曾把講法帶上的“濟南講法”的字樣都擦去了。後被非法拘留15天,回家後自己燒了煉功帶。邪惡讓家人寫“對法輪功的認識”,讓我簽字,還讓我按手印,我配合了邪惡。後再次被非法抓、被勞教,還交了一本《轉法輪》;在醫院裡,鄉婦女主任說:“我幫你寫個『認識、不煉功』,好讓你回家。”我為了求安逸同意了,結果也沒好使。回來時是女兒給簽的“不煉功”的保證。聲明:我自己做的及他人代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走師父安排的路,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11/1375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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