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綦景娥 我於98年5月得法。99年7.20,由於怕心,在邪惡警察收大法書時,我交出了一本《轉法輪》。由於自己不能嚴肅的對待修煉,不能珍惜大法的寶貴資料,先後幾次讓家屬把師尊的不同時期的講法資料等焚燒、毀掉,不僅自己造業,也讓家屬跟著造下如此大的業力。由於不重視學法,在做真相時,被惡人告發而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所,向邪惡妥協,干了最可恥的事。曾給邪惡警察抄寫過“『保鮮』學習筆記、電影觀後感、學習材料”、替警察答卷、背污蔑師尊、大法的誓詞和守則。不能堂堂正正的站出來維護師尊和大法,還違心的寫了批判文章和“三書”;也配合過惡警給同修灌食。現在嚴正聲明:我所做、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以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11/137557.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