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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世英 2006年6月1日上午,我們在街上講真相,印“法輪大法好”,被惡人跟蹤舉報,讓邪惡鑽了空子,當時被綁架到派出所,迫害15天。惡警非法提審我們,我們誰也沒有說姓名住址,我的約4歲的小孫子說了兒媳名字和工作單位,惡警就打電話叫我兒子來領孫子,我配合了邪惡,說了自己的名字、住址,惡警又強制我簽名、蓋了手印。當天晚上,我們被非法押送到看守所,被非法提審三次,我簽了名、蓋了手印。回到家,我兒又告訴我他在“公安”局裡的邪惡“保證”上為我簽了名並蓋了手印。在此聲明:自己和兒子在邪惡面前的所有簽名、蓋的手印,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11/13755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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