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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建芳 一天晚上,我正在同修家幫助照看小孩,惡警非法闖進了房間,看到桌上的《轉法輪》,就抄走了,並把我連推帶拉的推到樓下,被非法帶到了派出所後,它們問我:“是否煉法輪功。”因為有怕心,我說自己“沒煉”,還配合邪惡作了“筆錄”,簽了字。今後,以法為師,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現在聲明:我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為,特別是在邪惡的“筆錄”上簽的字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11/13755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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