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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忠滋 我是96年得法的,今年66歲,得法之後一身疾病痊癒。在99年“7.20”後有一天被惡警搜我的大法書籍,過了兩天,兩個惡警又到我家,問了我一些有關煉功的事,並做了記錄,最後要我簽名,我不簽,但最終在他們的淫威下,我被迫簽名。現在想起來,那是怕心在起作用,怕他們經常騷擾我,怕他們的淫威,那都是學法不深的緣故。2000年的陰曆二月初二那天,他們又來我家騷擾,沒有甚麼結果。五月份的一天,一名惡警和一名村長到我家,問我還煉嗎?我說煉,他說:煉就在家煉,別上北京去,還說了一些恐嚇的話,這時我有了怕心,就說“你們放心,我不上北京”。2001年的春天,我去走親戚,在回來的路上,忽然車停了,司機告訴車上的所有人都下來踩師尊的法像,我也被迫踩了。我覺的我對不起師尊,對不起大法。嚴正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今後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12/1376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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