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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李 我是1996年得法的。九九年大法遭到迫害時,我和父母一同被非法抓進了看守所,母親被加上莫須有的所謂“罪名”被非法勞教了,而我和父親被公安局的惡警們以非法判刑、勞教威脅,說:“你們必須揭批,如果不寫就勞教你們。”我們對邪惡妥協了,我父親讓我代筆寫了所謂的“保證”。今後,助師正法,做好三件事,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在此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寫、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13/1377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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