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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閻淑芹 2000年春天,我同功友去北京證實大法,被地方公安局非法拘留一個月,在壓力面前,違心地在所謂的“保證書”上簽了字。內心感到深深的痛悔。這樣好的功法,教人修心向善、淨化人的心靈、淨化人的本體,為甚麼不能堂堂正正修煉呢?真實愧對恩師。現在我鄭重聲明,那份所謂的“保證”作廢。那不是我的真心話,我對法輪大法的信仰堅不可摧,一定在修煉的這條路上一修到底。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5/214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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