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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周洪珍 被邪惡叫到派出所,寫了名字,按了手印,照了像。嚴正聲明:我在派出所所寫的、按的手印、照的像等全部作廢。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13/1377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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