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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瓊珍

    99年7月20日後我在惡警的逼迫下,向惡黨寫了“不煉法輪功”的保證。2003年的一天中午,有人打電話給我,說惡警馬上要來抄你們的家,由於我悟性差,怕心作怪,沒有正念正行,立即將大法書扔到了沼氣池中,鑄成大錯,不但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還毀壞了緊缺的寶書。現在我知道錯了,嚴正聲明以前所謂的“保證”和所做的錯事作廢。以後我一定多學法,學好法,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決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更加珍惜正法修煉的萬古機緣。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14/1377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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