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俟碧蓮
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相信師父,彌補過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14/1377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