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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鄭秋華 1999年7.20,我在省市政府門前靜坐兩天,第三天早上被非法抓後,說了“不煉”才被放回;在單位領導壓力下寫了“保證書”,並交了一本《轉法輪》。2000年進京上訪,被非法抓勞教,邪悟後寫了“五書”,並交了一本《法輪佛法大圓滿法》。2003年,因發放、張貼資料被非法抓、勞教,又邪悟了,並做了邪惡的幫兇,去給人洗腦,做了邪惡的“班委”,參加了洗腦班,說了對大法不利的話,考試答卷,寫“五書”,並代寫“五書”;有一大法弟子喊“法輪大法好”,被邪惡關在單獨的屋子裡,讓我看管,我有時用手捂她的嘴等。解教回家後,我還把一盤煉功錄音帶和幾張“法輪大法好”的書籤扔到了垃圾站。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錯事。聲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15/1378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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