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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何久玲 我在1999年7月20日期間去省委上訪,被非法帶到派出所,直到半夜也不放我們回家,警察說“保證不煉功、不上訪”就放我們回家,我們被迫在它們寫的“不煉功、不上訪”的材料上簽了字。聲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走師父安排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15/1378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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