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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啟玲 我是98年得大法的。99年7.20中共邪惡政權殘酷迫害法輪功以來,我起了怕心,聽我弟弟去鄉政府回來說:“派出所要翻書,翻出一本判一年。”我把這個事就告訴了我媽,我媽一害怕,把書全部燒了。我被鄉政府叫去洗腦時,我說了一句不該說的話。我對不起苦度我的恩師,對不起大法。鄭重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跟隨師父堅修到底,證實大法,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17/1379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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