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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洪芸 我是97年得法的。2002年元旦與母親一同被邪惡綁架迫害,我被邪惡綁架至看守所監禁迫害22天。這期間,邪惡對我威逼恐嚇,由於學法不深、怕心太重、情關難過,我向邪惡違心妥協,接受了洗腦,可恥的在“三書”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還被邪惡敲詐現金五千五百多元錢才被放回。通過認真學法,我真正明白自己行為的嚴重性。在此我嚴正聲明自己從前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論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徹底破除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堅定的走師父安排的路,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19/1380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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