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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永蘭 2004年12月,被派出所非法綁架,後被轉至看守所繼續迫害,期間被動配合了邪惡的所謂“審訊取證”,沒有做到嚴肅的用正念證實大法。還有這之前的1999年“7.20”後,我由於怕心,在邪惡的威逼誘騙下,曾在單位電視上講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話,給大法造成了難以挽回的損失,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通過認真學法,方深知修煉的嚴肅。今天嚴正聲明過去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不斷精進,做好三件事,抹去身上的污點,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1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19/1380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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