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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崔巧霞 有一次,在國慶節前夕,有一惡警來到我們村,找到了大隊,當村支書通知後,我去了他們家,惡警說要我寫保證,我說我不會寫字,惡警就替寫了保證書,最後它讓我簽字,因悟性差和怕心,我就簽了字(不是發自內心的),走錯了一步。過後一想這不是配合了邪惡了嗎?我想了很多,我恨自己,自從和同修一起學法,有了很深的認識,我決心一定要聲明一下。我以前做過不符合大法的事,包括我簽的字統統一切作廢。從今天開始我要跟上正法進程,“助師世間行”。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個真正合格的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6/214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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