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姜默珍 我於97年4月得法後,身體上的病很快消失了。99年7.20惡黨開始迫害法輪功不久,有一天我走在樓群中,遇見同修問我“來經文沒有”,我說“不知道”,她身邊站幾個常人,我立刻產生怕心,趕快走開,連說“不煉了”。對不起師父對我的苦度。以後,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聲明:我以前說的“不煉”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20/138196.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