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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順霞 惡黨採用的手段十分卑鄙,關禁閉、熬夜、不讓上廁所、24小時被輪流洗腦、被刑事犯毒打,我違心的寫下了“四書”,做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22/1383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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