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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冬梅 九九年7.20邪惡對大法開始瘋狂迫害時,我被當地“公安”局叫去,被迫寫了不該寫的“保證”。聲明:我以前所寫、所說對大法、對師父不敬的一切全部作廢。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22/1383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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