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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愛珍、李秀美、畢風芝 99年7月20日邪惡非法迫害大法以後,自己學法不紮實,有怕心,自己對大法犯了大罪。我聲明: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走好師父安排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3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24/1385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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