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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桂珍 在99年“7.20”邪黨開始迫害時,我所在單位領導找到我,說了一些恐嚇的話,讓我把大法書交出來,由於自己怕心太重,就把大法書和師父的法像交了出來並寫下“不上訪、不集會”的保證。這是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是對法的不信、對師的不敬,是修煉人對法的犯罪。現在我鄭重聲明:以前所寫、所說的一切全部作廢。從今開始好好學法,認真做好三件事,早日跟師把家還。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26/1386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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