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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肖換地 2006年8月11日當地派出所夥同縣公安局在沒有任何證件和手續的情況下將我強行抓捕到一所沒有招牌的小白樓裡,被非法關押十天,由於我出現嚴重病態,被勒索1000元錢後放出。期間聽信了邪悟者的話,按她所說的做了。通過學法,認識到這也是走了邪惡安排的路,也是向它們妥協。現嚴正聲明: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做好三件事,救度眾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26/1386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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