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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月英 我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由於有怕心,在邪惡的威逼利誘下,寫了“不再煉功”的保證。現在真正明白了那時所做的一切是多麼的可恥,不符合大法的標準,愧對師父的慈悲救度,給師父和大法抹了黑,沒有做到尊師護法。在這裡我要鄭重聲明我所寫的“保證”作廢。決不承認舊勢力和邪黨所安排的一切。多學法煉功,努力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所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26/1386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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