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懷珍 我是九九年得法的。由於我學法不精進,人的執著放不下,被邪惡鑽了空子,在邪惡的逼迫下,按了手印,還說了:“你們說法輪功不好就不好吧。”。沒有做到正念正行,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在此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做的對師父及大法不利的一切全部作廢。我以後要加強學法,做好三件事,一定跟上正法進程,走好最後的修煉的路,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26/138671.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