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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青 我是99年7月20日以前得法的,99年單位共產惡黨組織找我談話,讓我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我就寫了。從那時起,我的身體很不好,現在我已醒悟過來,我必須得修煉法輪大法。以前寫的“保證”現在聲明作廢。我決心從新回到大法中來,跟上正法進程,走好最後的正法修煉之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26/1386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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