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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葛佩玉 7.20後,在邪惡迫害下,我寫過“不煉功”的保證。2000年10月,我女兒被非法抓期間,我給女兒寫過幾封信,勸女兒妥協。當時惡警站在我身後叫我寫那兩句話。而且在它們的追問下,我還出賣了女兒的一個同修。我愧對師父和大法。聲明:我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從新修煉,堅修大法到底,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27/1387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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