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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鈞年 我是96年得法的,身心受益匪淺。2001年,在邪惡的壓力下,在居委會寫過“不煉功”的保證書。99年邪惡的打壓開始以後,派出所把我們找去談話,要求寫“不煉功”的保證,我沒有寫,但配合了邪惡所長,把去煉功點人的名單寫出來了。嚴正聲明:我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27/1387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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