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向瓊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一日,公安局、派出所等惡警出示一張搜查證強行抄家,並要我和我家屬簽了字。事後,我認識到這是錯誤的,在此聲明:一律作廢。彌補過失,堅決制止邪黨對法輪功的迫害,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28/138901.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